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16-17周为期末考试周,18-19周为实践教学周。为保证期末考试、教学以及下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部门部署落实。
一、期末考试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8年6月19日开始,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学院、部、中心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天津城建大学考试管理办法》(天城大教务处〔2018〕8号)、《天津城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津城建大政〔2017〕103号)、《监考手册》等文件,强调监考教师职责和监考纪律,落实考试安排。
有监考任务的教师一定要记住自己的监考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和领取试卷,及时到岗履行监考职责。
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除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外,要组织好本部门的巡考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承担考试课程教学任务的老师,考试期间要到该课程所在考场巡视,以便及时解答试卷疑问。
请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除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外,组织安排好专题班会,对学生加强引导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正确对待考试,减少违纪和作弊现象的发生。重点强调学校将对违反考场纪律及考试作弊的学生按《天津城建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天城大政〔2017〕103号)进行处理,尤其对于使用通讯工具或其它器材、参与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取卷、阅卷、成绩登录与报送
课程考核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见附件1),组织阅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成绩录入时间截至到2018年7月9日中午12:00,课设、实习等实践类非笔试成绩录入可放宽至开学初,要求2018年9月9日前全部完成,以免影响学籍异动相关工作 。
三、其他工作
1、2018-2019第一学期正式课表将于本学期第19周下发。请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安排,认真备课并做好教学进度安排。
2、请根据课程考核文件归档规范、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规范、实习教学工作规范、实验室资料归档规范等档案资料管理要求,于放假前完成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3、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并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部署。
四、放假与开学
1、本学期本科教学环节截止至2018年7月13日,学校放假时间由校办通知,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安排。
2、请任课教师于2018年9月8日(周六)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教学单位于开学第二周的周四前将本单位的教学日历电子版汇总后,发送到教学研究科邮箱jyk@tcu.edu.cn。
3、2018年9月8日(周六)、9月9日(周日)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领取教材并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再次查看课表。
4、2018年9月10日(周一)10:00之前请各学院教务员务必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上报教务处综合教务科,对未注册的学生要注明原因。
5、2018年9月10日(周一)正式上课,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学生上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含学生上课出勤与纪律、教师备课与讲课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届时,教务处也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听课。
附件1: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领卷安排表(阅卷用)
教务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