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环境材料与技术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含培养目标、课程体系、主要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要求)
(一)培养目标
研究生应掌握环境材料与技术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基本的了解: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精神,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毕业生可胜任环境材料与技术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工作以及环境材料与技术中的设计、制备、监测等工作。
(二)生源要求和选拔方式
该学科生源,可从每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毕业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的本科生中选拔,或者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学习者应具备掌握环境化学、材料学、物理、化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环境材料的设计及制备方法、表征技术;具有环境污染物监测分析、评价的初步能力;具有环境监测与治理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如下: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及正确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
2、掌握环境材料制备、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环境监测理论方法。
3、熟悉各种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现代敏感材料和环境监测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意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5、具有一定的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课程体系的设计方案及依据
课程体系的设置是依据国务院学位办、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结合环境材料与技术二级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见附表)
课程分为学位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
2、学分要求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取得的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完成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修满学分者,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1)要求学位课总学分达到19学分。
(2)选修课学分应不少于9学分。
(3)必修环节学分为3学分。
(4)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其它教学环节:开题报告1学分,第二外语不计学分。
(四)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1、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课程学习时间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各为1.5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如提前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并符合提前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的要求且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可申请提前毕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的,可申请延期毕业。提前毕业,原则上不得超过1学年且不少于1学期;延期毕业,原则上不超过2学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延期毕业。
2、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和科研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3、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订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于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批,报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为了提高论文质量,使研究生尽早接触课题,研究生应按照有关要求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开学后八周内完成开题报告。
4、开题报告
研究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于第三学期开题并完成选题报告。选题报告由研究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完成,包括文献综述和选题两部分,查阅最新中、外文资料数量一般不少于40篇,书面报告一般应在4000字以上。
5、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结构按照《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1)论文选题。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论文审题。举行论文开题报告会,由有关专家教授集中审议研究生论文选题,集体把关,严格审定,确保论文选题的先进性、可行性和论文工作量。
(3)论文中期检查。第四学期,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写出“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报研究生部。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第五学期,进行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正式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将“天津城建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审批书”报研究生部。
6、学位授予
(一)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按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已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规定的必修环节;
(3)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4)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以上视为学位英语成绩合格);
(5)在校学习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含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在SCI、EI、SSCI、A&HCI、CSCD、CSSCI期刊库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提供论文正式录用证明的视同为发表),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城建大学;或以第一发明人(含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申请并公开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专利人为天津城建大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并具有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获得单位为天津城建大学。
(6)未同时向另一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满足本办法第(1)、(2)、(3)、(6)款的条件,但未达到第(4)、(5)款要求的,可以正常毕业,但暂缓授予硕士学位。
环境材料与技术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学位课 |
00001004 |
应用数学基础 |
3.0 |
|
00001007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0 |
|
00001010 |
第一外国语(英语) |
3.0 |
|
00001011 |
英语听说 |
1.0 |
|
00001008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0 |
二选一 |
00001009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0 |
13181001 |
专业外语 |
1.0 |
|
13181002 |
高等环境化学 |
2.0 |
|
13181003 |
材料科学导论 |
2.0 |
|
13181004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2.0 |
|
13181005 |
现代环境分析技术 |
2.0 |
|
专业选修课 |
13181101 |
微纳体系制备理论 |
2.0 |
|
13181102 |
环境有机化学 |
2.0 |
|
13181103 |
环境材料表征技术 |
2.0 |
|
13181104 |
水处理新技术 |
2.0 |
|
13181105 |
有机结构分析 |
2.0 |
|
06011116 |
高级氧化技术 |
2.0 |
|
06051130 |
工业废水处理案例分析 |
2.0 |
|
06051104 |
环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
2.0 |
|
06051105 |
环境生态学 |
2.0 |
|
公共选修课 |
00001104 |
运筹学 |
2.0 |
|
00001105 |
技术经济学 |
1.5 |
|
00001106 |
经济学概论 |
1.5 |
|
00001107 |
城市管理概论 |
1.5 |
|
00001108 |
系统工程 |
1.5 |
|
00001109 |
科技文献检索 |
1.0 |
|
00001110 |
应用逻辑学 |
1.0 |
|
补修课 |
10043108 |
材料科学基础 |
0 |
|
10052204 |
环境科学概论 |
0 |
|
必修环节 |
|
开题报告 |
1.0 |
|
|
学术报告 |
1.0 |
|
|
社会实践 |
1.0 |
|
|
实验技能或工程实践 |
1.0 |
|